普利制藥索賠案二審開庭 適格投資者仍可報名參與
普利制藥(現“R普利1”,原代碼300630)雖已從A股退市,但因公司財務造假引發的投資者索賠案仍在有序推進。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透露,其團隊代理的部分案件于2026年3月31日在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往前追溯,2025年3月21日,普利制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的事實,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且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合計達6.69億元,占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73.83%。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及可轉債被深交所決定終止上市,并于2025年5月22日被摘牌。
針對普利制藥的違法事實,大批受損投資者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此前,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投資者一審勝訴判決,認定普利制藥應向投資者賠付經過核算后的損失。
根據法院判決,吳立駿律師提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間買入普利制藥股票,并在2024年4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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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epdcv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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