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相股份索賠案訴訟時效即將到期 已有投資者獲一審勝訴判決
紅相股份(300427)投資者索賠案仍在持續推進。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示,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6年4月28日屆滿,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務必抓緊最后時機。
2024年4月3日,紅相股份及相關當事人收到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經查明,紅相股份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此外,紅相股份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構成欺詐發行,2020年申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公告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針對紅相股份的違法事實,受損投資者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此前,廈門中院已對該案示范案件作出投資者一審勝訴判決。
根據法院判決,吳立駿律師表示,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紅相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仍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編輯:iepdcvke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版權聲明:凡文章來源為“大眾證券報”的稿件,均為大眾證券報獨家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必須注明來源為“大眾證券報”。
- 廣告/合作熱線:025-86256149
- 舉報/服務熱線:025-86256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