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銀江去年凈虧17.89億元 信披違規遭處罰 受損投資者可依法追償
4月2日晚間,ST銀江(300020)披露了2025年年度報告。公告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75億元,同比下降68.14%;歸母凈利潤虧損17.89億元,上年同期虧損9.41億元;扣非凈利潤虧損17.86億元,與上年同期虧損9.41億元相比,虧損額度進一步擴大。
同日,ST銀江還發布了《關于公司股票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2023年至2025年,公司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中喜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25年財務報告出具了帶有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根據深交所有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事實上,早在2025年4月16日,公司股票已因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且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2025年4月21日,也就是在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的第6天,浙江證監局即向公司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公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3年年報和2024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2018年至2023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三、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四、相關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行政處罰的落地,為受損投資者訴訟索賠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據。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ST銀江投資者索賠案仍在推進中,其律師團隊近日已向法院提交了新一輪立案申請。
目前判斷,兩類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1)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銀江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在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銀江股票,并在2024年9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上述任意一個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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