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衛股份索賠案時效僅剩20余天 多次違規后財務負責人頻繁更換
南衛股份(603880)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仍在持續推進,該案訴訟時效將于2026年4月28日屆滿,律師提示,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切勿錯過最后的索賠機會。
回顧本案,南衛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2023年7月28日被立案調查,并在2024年6月3日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南衛股份存在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平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主要負責人,組織策劃關聯方占用南衛股份資金,且未及時組織南衛股份進行信息披露;財務總監項琴華負責公司財務工作,知悉并配合資金占用事項。此外,二人未能勤勉盡責,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的完整性。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南衛股份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李平處以450萬元罰款,對項琴華處以90萬元罰款。
根據調查結果,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在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并持有南衛股份股票,無論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李平及項琴華又因內幕交易,于2025年8月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處罰通知下達后,南衛股份財務負責人開始頻繁更換。2025年8月11日,原財務總監項琴華以個人原因為由,申請辭去財務負責人職務。項琴華自公司2017年上市以來,一直擔任財務總監一職。項琴華辭職后,董事會指定由李平代行財務負責人職責。
四個半月后,即2025年12月25日,董事會又指定總經理何凌峰代行財務負責人職責。2026年1月13日,公司聘任許曉為財務負責人。許曉上任兩個半月后,以個人職業規劃調整及薪資不及預期為由,于2026年3月30日提出辭職。許曉辭職后,公司財務負責人職責再次由總經理何凌峰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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