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熊貓退市風險懸頂 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4月9日,*ST熊貓(600599)股價開盤即“一字”跌停,截至當日收盤報4.80元/股,下跌4.95%,換手率僅0.72%。此次股價下跌源于公司4月8日晚間披露的多則公告。
根據公告,*ST熊貓于4月8日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全資子公司廣州小貸、西藏小貸曾在2023年4月擬分別以1.98億元、2.16億元的價格,將相關債權轉讓給昆朋資產,相關交易金額合計占*ST熊貓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8.97%。然而,經監管部門查明,*ST熊貓與昆朋資產的債權轉讓為虛假交易,*ST熊貓為債權轉讓提供資金,后續通過資金拆借掩蓋虛假交易,上述債權由國峻實業控股有限公司代持。
鑒于此,湖南證監局擬決定對*ST熊貓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7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徐金煥、時任董事李民等多名相關責任人也分別處以警告、罰款。同時,對時任董事長徐金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李民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與行政處罰公告同步發布的,還有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公司2025年年審進展的回復,以及公司的退市風險提示公告。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在回復中表示,基于現場獲取的審計證據,將對公司2025年度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并對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
此外,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3.7條規定,若*ST熊貓2025年年報被再次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以及對公司2025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基于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兩類投資者具備向*ST熊貓索賠的條件:
一是在2023年4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間買入*ST熊貓股票,并在2025年12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二是在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期間買入*ST熊貓股票,并在2025年4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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